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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太祖时(1368~1398年),烂溪设巡检(官名,始于宋代。主要设于关隘要地,或管一州一县,以镇压人民反抗为专职。以武臣为之。明、清时,州、县均有巡检,多设司于距城稍远之处);清末设巡警;民国时,区设警察所,警队、水警队。民国13年,坛丘设派出所,有警士、水警,主管治安,兼管交通事故。

新中国成立后,区政府配公安助理员,乡政府设公安员,村建治保小组。1960年,公社设公安特派员,1974年,公社人保组成立,1979年,公社配特派员。198411月,撤销公安特派员,乡派出所成立。19945月,撤乡建镇,乡派出所更名为坛丘镇派出所。20007月,坛丘镇派出所暂不撤并。

一、历代治安机构

明洪武三年(1370年),烂溪巡检孔克良。明弘治六年(1493年)调冯卺,八年换贾循,十二年杜积善,十四年元庆,十八年曹瑛。明正德三年(1508年)李聪,六年肃澄,十二年李福,十四年李宣。明嘉靖二年(1523年)孙德新,三年杨廷瑞,六年郭宏,九年韩经,十三年樊染,十四年贾璘,十七年刘孜,二十一年孟渊,二十三年尚文,二十九年张化,三十二年姜鲲,三十五年蔡良佑,三十七年刘朝闻。烂溪巡检司为2人,明万历年间(1573~1620年),前后巡检23人。

清末,设巡警主管治安。民国13年(1924年),坛丘、南塘设派出所。民国15年,坛丘有保卫团,团长王龙标。新中国成立前,有警士、水巡。严墓区水警队的巡船,常在坛丘地区执行治安巡逻。

民国385月,坛丘解放,善骏、谢圣、忠介等乡均成立治安保卫委员会,村建民兵组织。

19502月,区配公安助理员,不脱产治保主任1人;乡设公安员;村建治保小组,设组长1人。坛丘小乡时设治安委员,中乡时设治安武装委员。坛丘人民公社时设武装保卫科。各大队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,设治保主任。1960年,公社将公安、人武部分设,公安为公安特派员。1966年,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“群众专政小组”代替治保委员会。1974年,人保组成立,配办事员2人。1979年,公社配特派员1人。1982年,公安特派员进入公安编制,坛丘进编制有2人。

198411月,坛丘撤销公安特派员,乡派出所成立,所内有所长室、指导员室、户籍室、民警室,同时聘请合同制民警5人。1990年,所内设刑侦、治安、户籍、交通管理4个职能室。19945月,坛丘撤乡建镇,乡派出所更名为镇派出所,直至20007月。坛丘区、乡(公社)、镇派出所领导(依次):黄金福、张慧昌、严恒旺、张永林、吴仁观、张根兴、徐益民、陆永才、朱忠勤、朱学军。指导员(依次)吴仁观、金雪明。

二、治安协助组织

(一)民众自卫队 

民国13年(1924年)12月,乡绅朱元直募捐资金,为警团及卫队增添巡船6条,全区累计警船10条。坛丘、南塘设派出所。朱每夜必亲查,答对口令者奖,答错者打手心。民国15年,1个醉汉狠打其母亲,乡董和1名乡绅将其押送到保卫团。民国23年,坛丘、南塘镇各有一个自卫团,抗日战争爆发后,自卫团解体。民国35年,坛丘、中南、溪塔、大谢、长安、大路等乡均建有自卫队。自卫队设队长(由乡长兼任)、队副;下有官士、队员;装备有长枪、短枪。坛丘乡,有长枪11支,马抢4支,短枪5支,手提抢2支。溪塔乡,有步枪20支,短枪4支。大路乡有步枪15支等。

民国367月,各乡建有民众自卫队,人员较以前增多,分工明确。坛丘乡自卫队设队长、队副、班长、队员。自卫队士兵发展到保、甲、户,有的保有2~3人参加,有的5~8人,人数最多的3保有14人,其次412人,共计60人。自卫队设盘查哨、递步哨、供应组、向导组、侦察组。盘查哨哨长由队副钱祺(淇)兼任,哨兵平时10人,节假日增至20人。镇上设两栅,4个口子,坛东口子设在荡湾里港口,坛南口子设在四亭子,坛北口子设在虾笼桥荡口,坛西口子设在白花港口。递步哨哨长由队长俞兰舟兼任,哨兵4人,哨所设在荡湾里、坍溪桥,小圩里、四亭子,虾笼桥、中南乡,墩家荡、暗众浜。供应组组长俞少卿,组员4人。向导组组长黄金荣,组员3人。侦察组组长钱祺,侦察员4人。

中南乡民众自卫队队员分特别队员,普通队员。特别队员参加特别班,特别班有234人,普通班31人,官兵29人,有中尉(队长)、少尉(队副)、保队长11人、保队副11人,教官、文书、司务、传令、号兵。自卫队武器有步枪24支,其中快慢机1支,自动式步枪2支,手提式步枪2支。手枪16支,其中木壳枪11支,马枪5支。乡规定农民可自愿带枪加入自卫队。

民国372月,区域变化后,善骏乡、忠介乡、谢圣乡均有自卫队。善骏乡自卫队成立大队部,设队长、队副;全乡14保,每个保成立个中队,中队长有保长兼任,中队副、政治指导员各1人,分队长8人,队员80~100人。坛丘集镇设独立大队。民国38年春,自卫队员在地下党员的工作下,有的起义投诚,参加吴嘉湖独立团;有的仍与人民为敌,成为匪特,如善骏乡第二保中队长俞国忠,大队副胡通江。新中国成立后,自卫队自然解体。

(二)治安联防队

新中国成立初,镇上建工人纠察队;农村建立民兵组织,在每个要道口设防看守,夜间巡逻,做好防匪、防特、防盗、防火、防破坏工作。例:善骏乡的南塘港、坍溪桥,谢圣乡的四亭子,忠介乡的东汲港、白龙港均设有哨所。

1985年,乡治安联防大队(简称联防队)成立,负责辖区内夜间巡逻、治安联防工作,重点安排在交通要道、公路沿线及乡镇办企业。联防队成立后,协助民警做工作,捉窃贼、抓赌徒。1987年,乡联防队调解纠纷21起,处理事故13起。1988年,捉赌8起,制止打架斗殴3起。1989年,整顿调整联防队人员,分成2支巡逻队。

1990年,联防队设卡堵截,守夜伏击,巡逻防窃,全年在巡逻中抓赌20余起,抓获赌徒200余人,缴获赌资19135元,其中6人拘留,123人按乡规民约处罚,查获被窃自行车10多辆,抓住偷鸡贼1人。

1991年,乡联防队专职人员从6人发展到10人。他们协助民警及民政遣送外地灾民62人,分4次送到苏州火车站,并送上车;对外来婚姻调查摸底,坛丘有194人,在卡口查车辆。是年,他们在公共场所抓获淫乱犯罪人员2人,捉赌30余次,缴获赌资2万余元,拘留2人,扑灭火灾1起;巡逻中抓获撬窃贼2人,缴获赃款500余元。1992年,新增联防队员2人。联防队抓获罪犯5人,捉赌51场次,缴获赌资26840元。1993年,联防队抓罪犯2人,捉赌106场次。1994年,联防队增至15人,兼职11人,配备对讲机、电筒、橡皮警棍及交通工具。1995年,专职联防队队员增至43人,镇区、公路沿线巡逻覆盖率达100%1996年,联防队员协助民警做好来信来访43件次,调查处理纠纷136起,用1个月时间完成23个村农户的门牌装钉工作。1997年,加强巡逻设卡工作。1999年,联防队直接破案5起,抓获刑犯11人;接处警149次;破刑案7起,抓获作案人3人;调解93起,为民排难42起;收缴赌博机22台。

(三)其他治安组织

1986年,乡工业公司及乡办企业成立保卫科,设保卫科长,配保卫人员3~7人,成立护厂队。1990年,乡、村两级均配治保委员会;公司、乡办企业、集镇企事业单位均建有治保组织。19925月,建村级联防分队,公路沿线的郎中村、坛丘村、小熟村率先成立联防队,队员14人。

1993年,新建清溪(溪东)片、南塘片片级联防队,队员16人,加上原有的村级联防队,实现群防群联全覆盖。此外,在小谢村、小熟村、南塘村等交通要道口盖治安岗亭,购置对讲机。1995年,镇区开始建居民安全小区6个,设门卫,配看护人员,惠及居民162户。1997年,新建安全行政村3个,惠及农户1315户。